John Lewis
民权领袖、长期任职的美国国会众议员
他在一座桥上流血,只为让别人能投票——人称"国会的良心"。
崛起
刘易斯年轻时就是静坐抗议和"自由乘车"运动的领袖之一,后出任学生非暴力协调委员会主席,是运动中最无畏的一线战士。
他们做了什么
1965年"血腥星期日",他在塞尔玛大桥上被打得头破血流,这成为《投票权法》的转折点;此后他在美国众议院任职三十余年,为民权、投票权和他所说的"好麻烦"奔走。
完整图景
他被逮捕过数十次,身上留下终身的伤痕,并且亲眼看到自己曾为之流血的《投票权法》被法院削弱了部分条款。
为何重要
刘易斯一生都是道德勇气的化身,把1960年代的街头抗争与权力殿堂连接了起来。
“拥有非凡远见的普通人,可以通过我所说的“正当的麻烦、必要的麻烦”来救赎美国的灵魂。”